诗并序 其一百十

官职莫贪财,贪财向死亲。
有即浑家用,曹(张改作「遭」)罗唯一身。
法律刑名重,不许浪推人。
一朝囹圄里,方始忆清贫。

诗意解析(由AI总结)

这首诗用大白话讲了一个很现实的道理:当官别贪钱,贪钱会害死亲人。就算你贪来的钱能让全家过上好日子,最后遭罪的还是你自己。法律可不是闹着玩的,判起刑来特别重,不会随便放过贪官。等你真进了监狱,才会想起当初清贫的日子有多可贵。

全诗像老邻居唠嗑似的,用最直白的语言戳破贪官的侥幸心理。前四句是"当头棒喝"——直接说贪财的后果是家破人亡,中间两句像"法律警告牌"强调违法必究,最后两句像"监狱纪实镜头",让贪官在铁窗里追悔莫及。最妙的是"浑家用"和"忆清贫"的对比,就像现在说的"用赃款吃香喝辣时挺爽,坐牢时连馒头都香",特别有画面感。

这首诗虽然写于古代,但放在今天看依然像反腐倡廉的公益广告,用"监狱回忆杀"的方式告诉人们:贪来的富贵终究是场噩梦。

王梵志

卫州黎阳人。约唐初数十年间在世。幼时家境尚殷富,多读诗书,曾有妻室儿女,中年后家业败落,遂皈信佛教。晚况萧条,享年逾七十。喜作诗宣弘佛理,劝诫世人,多用村言俚语,唐时民间流传颇广。有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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