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遥买杖
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
译文及注释

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(yú)年,至秭(zǐ)归,因出市,见鬻(yù)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(yì)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(jié)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(nì)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逾年:第二年。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至:到。数:几。是:这。适:正好,恰好。为:被。验:检验。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实:确实通:押送到。败:败露。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。过了一年,李遥来到秭归,在城中的集市上,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,因为价钱便宜,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。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,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。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,识出了拐杖,说:“这是我父亲的拐杖。”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。衙役们把李遥逮住,经验证,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,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。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,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,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。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,问李遥是哪里人,李遥知道无法隐瞒,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。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,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,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。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。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,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,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,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。

注释
随州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县东。
逾年:第二年.
秭归:地名,在今湖北省西部。
至:到
数:几
是:这
适:正好,恰好
为:被
验:检验
榜掠备至:受尽拷打。
实:确实
通:押送到。
败:败露。
怪:对..........感到奇怪

诗意解析(由AI总结)

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李遥的人,他杀了人后逃到秭归。有一天他在街上随便买了根拐杖,没想到这根拐杖竟然是当地一起凶杀案的物证。死者的儿子认出拐杖是自己父亲的,官府就把李遥抓起来严刑拷打。李遥虽然真是买的拐杖,但卖拐杖的人找不到了,他没法证明自己清白。最后官府查他的来历,发现他原来在随州犯过杀人罪,就这样东窗事发。

这个故事的精髓在于"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"。李遥以为逃到外地就能逍遥法外,结果因为一个完全偶然的巧合——随便买的拐杖正好是另一起命案的证物,导致他之前的罪行败露。故事用这个戏剧性的巧合告诉我们:做了坏事迟早会暴露,可能通过最意想不到的方式。就像现在说的"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",生活中看似偶然的事件,往往藏着必然的因果报应。

最妙的是结尾"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",市场上那么多人,偏偏是逃犯李遥买到了这根要命的拐杖。这种巧合看似荒诞,却暗含天道轮回的深意,让故事既有警示意义,又带着命运弄人的黑色幽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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